宠物狗伤人谁负责
宠物狗伤人时, 宠物狗的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有过错,只要他们饲养或管理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负责赔偿。
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他们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如果有人故意挑衅宠物狗导致被咬伤,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能会减轻或免除。
此外,如果宠物狗的主人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如未给狗拴狗绳、戴嘴套等安全措施,导致狗伤害他人,那么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具体案例中,责任的划分可能会因情况而异。例如,在某个案例中,法院判定狗的主人应承担40%的责任,超市作为经营活动的法人承担30%的责任,原告的监护人承担30%的责任。
综上所述,宠物狗伤人时,其主人通常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具体责任的划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