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
2020年4月10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规定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
全国范围:
2023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印发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明确将猫和狗列为非食用动物。
韩国:
2024年1月11日,韩国国会通过法案,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繁殖、宰杀犬只,以及销售以狗肉为原料的加工食品。
建议:
深圳市和 全国范围的规定已经明确禁止食用猫狗,建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动物权益。
韩国的立法值得借鉴,通过法律手段推动社会对动物福利的关注,逐步结束狗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