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绊倒主人
罗先生赔偿朱女士12万余元
罗先生饲养的金毛犬在公共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将朱女士拽倒受伤,最终罗先生被判决赔偿朱女士医疗费等共计12.9万余元。
中年妇女遛狗未牵绳,狗绊倒景女士
一位中年妇女在遛狗时看见自家的狗绊倒了景女士,但并未上前搀扶,而是悄悄离开现场。经过民警的努力,狗主人最终承认了事实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达成和解。
宠物主人赔偿周女士1.7万余元
在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宠物主人因狗将周女士带倒受伤,被判决赔偿周女士1.7万余元。
牛某赔偿李老医疗费超5万元
李老在散步时被他人牵狗绳绊倒,导致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受伤后产生医疗费50652.09元,法院判决狗主人牛某承担全部责任。
方某被自家狗绳绊倒并受伤
方某在广场遛狗时,因另一只狗的攻击,导致其被自家狗绳绊倒并受伤,最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住院治疗14天,花费16239.96元。
建议
为了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建议狗主人:
遛狗时务必牵绳:
牵绳可以有效防止宠物狗乱跑和发生意外,保护他人和自己的安全。
确保宠物安全:
在公共场所,特别是人多的地方,要特别注意宠物的行为,避免让宠物接触到老人、小孩或其他弱势群体。
及时承担责任:
如果宠物狗确实造成了他人伤害,狗主人应主动承担责任,并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宠物狗绊倒人的事件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